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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, 2024 6:25:58 GMT
证券投资组合管理的规则。目前,该主题受 2099 年 5 月 5 日 CVM 指令 306 监管。 除其他职能外,投资组合管理活动还可能包括谈判投资组合资产的购买、出售或投资的授权。进行此类谈判不仅是为了维持转移到基金的金融资产的当前性质,根据基金法规预先制定的、与其担保性质相适应的管理政策向其支付报酬,而且是为了最终清算包括以下在内的其他资产:必要时使用动产或财产筹集资金以履行担保义务,而公共合作伙伴可能不会自愿履行这些义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基金法规中拟定的资产管理政策预计将以保守的管理实践为指导。 值得注意的是,CVM 指令 306/99 为投资组合管理员提供了非常严格的行为规则,实施制裁和禁令 在法人实体投资组合经理的众多义务中,值得注意的是 (i) 将所管理的投资组合与自己的投资组合隔离(即所谓的中国墙,也是 CMN 第 2,451 号决议所要求的) 2097 年 12 月 27 日),(ii) 勤勉管理资源,(iii) 严格遵守投资政策,以及 (iv) 提供定期信息。 还存在禁止事项,包括:(i) 不得作为托管投资组合业务的交易对手,(ii) 不得 手机号码数据 使用托管资源发放贷款或垫款,背离 PPP 法规定的担保目的,但以下情况除外贷款或租赁在 CETIP/SELIC 注册的证券,并且 (iii) 不以其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价值进行交易,其唯一目的是为自己或第三方产生经纪收入。 除了这些特征之外,为了履行其所链接的 PPP 中的担保功能,该基金将无法向股东支付收入,这将使 FGP 排除。 在 CVM 指令 409/04 的可能适用范围之外,因为它不是“投资基金”。然而,即使 CVM 指令 409/04 的规定不适用,值得注意的是,管理 FGP 投资资源的技术不应偏离第 56 至 65 条的规定太远,特别是当管理涉及后台时活动(主要是管理价值的簿记和保管),类比的使用在这里是有效的。 撇开担保基金的管理不谈,尽管简短,但其合宪性还是值得讨论的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法律可以授权设立私人基金,以接收属于联邦和其他联邦实体的货物和资产,该基金将作为向私人投资者提供的担保,不受前置条件和不可扣押原则的约束. 公共产品? 尽管认识到争议的解决最终将由司法机构决定,但我们相信,这不仅是出于与授权联邦实体授予资产和资源以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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